出售别人的画是侵犯著作权的。但如果出售人能够及时取得图画著作权人的同意,并支付相应报酬的,不构成侵权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事人出售他人作品的,应当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,并支付相应的报酬。法律依据:2021年6月1日生效的《中华人民
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;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,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,予以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没收、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、工具、设备等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经营额、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(一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(二)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。